拼音xié èr
注音ㄒ一ㄝˊ ㄦˋ
繁体攜貳
⒈ 亦作“携贰”。
⒉ 离心,有二心。
⒊ 指怀有离心的人。
⒈ 亦作“携贰”。
⒉ 离心,有二心。
引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其刑矫诬,百姓携贰,明神不蠲。”
韦昭 注:“携,离;贰,二心也。”
汉 刘向 《说苑·辨物》:“国将亡……百姓携贰,明神不蠲。”
鲁迅 《<二心集>序言》:“在坏了下去的旧社会里,倘有人怀一点不同的意见,有一点携贰的心思,是一定要大吃其苦的。”
⒊ 指怀有离心的人。
引《后汉书·公孙述传》:“发间使,召携贰。”
清 魏源 《默觚下·治篇三》:“徒以甲车千乘,恫喝携贰。”
⒈ 有二心。指离心、不相亲附。
引《国语·周语中》:「若七德离判,居乃携贰,各以利退,上求不暨,是其外利也。」
《新唐书·卷九七·魏征传》:「贞观初,频年霜旱,畿内户口并就关外,携老扶幼,来往数年,卒无一户亡去。此由陛下矜育抚宁,故死不携贰也。」